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关于加强当前社会面核酸查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早发现“能力,严防疫情反弹,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当前社会面核酸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均衡化、常态化、便民化“要求,统筹做好辖区内核酸采样检测服务,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在人流量密集场所增设核酸采样点,方便居民采样。
二、检测范围
城区城关镇常住居民以及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需提供 5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群众 , 茶店镇流动人口较多参照城区执行。
三、工作内容
1. 城关镇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督促商超、酒店、车站、公交、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培 训机构、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戴口罩、 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查验证明、测温等措施,核酸检测证明在 5 天内有效(也可通过查验支付宝健康码进行核验 ),不能提供 5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应当引导其在就近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2. 各级各类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外省来郧旅游人员入住酒店查验48 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措施 ,不能提供的引导群众到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可凭采样证明先行办理入住(区人民 医院核酸采样点可提供 24 小时采样服务 )。
3. 城区内便民核酸采样点对服务对象采取“混采混检"' 核酸检测费用由区财政统筹,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单采单检”提 供检测报告的,可按照相应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四、工作要求
1. 城关镇政府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属地、行业主管、经营单位、居民个 人四方责任。
2.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要加强对社会面核酸查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郧阳区便民核酸采样点
十堰市郧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