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修订的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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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率高的培训
提高补贴标准
《办法》突出高质量培训、高质量就业的导向,建立培训补贴与就业挂钩的差异化补贴机制,对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的予以激励,帮助更多劳动者通过培训实现就业创业。具体为:培训后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拨付补贴;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拨付;实现就业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20%拨付。
引导围绕“51020”产业需求
开展培训
《办法》紧紧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和五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需求设置补贴项目,补贴职业(工种)随行就市、动态调整。新发布的《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项目指导目录》包含175个职业(工种),既有焊工、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传统职业,也有人工智能训练师S、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S、无人机驾驶员、电池制造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等新兴“热门”职业,全面对接市场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意愿,着力破解“有人没活干”和“有活没人干”的结构性矛盾。
鼓励“因需定培”
开展项目化培训
《办法》明确了项目化培训补贴标准有关内容,根据班级整体就业创业率建立“阶梯式”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项目化培训的就业贡献度。要求各地通过“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对项目化培训,要求各地在开班审批、结业审核、补贴申领等环节予以优先审批。
推动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能力
《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对师资、场地、设备、培训规模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及劳动者就业需求认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培训管理规范的机构,满足劳动者对高质量培训的需求,提升培训后就业创业转化率。
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
《办法》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的难易程度,实行差异化课时标准,设定20、40、56、90、120、160六类课时标准,凸显培训实用性、合理性。优化了过程管理,允许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员,按规定补足相应课时。根据培训后考取证书、实现就业时间周期等因素,补贴实行“分阶段”拨付:培训后先按取得合格证书拨付50%的补贴,取得等级证书或实现就业后再补拨剩余部分。
下一步,还将修订经办服务指南,完善培训线上服务平台,全方位实现培训项目发布、培训信息推送、培训过程管理、补贴申领等“一站式”经办,打通技能培训精准高效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