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拟对十堰市郧阳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和郧阳区柳陂镇崇德留守儿童关爱家园2家存在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情形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相关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特此通告。
(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联系电话:0719-7222191)
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拟对十堰市郧阳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和郧阳区柳陂镇崇德留守儿童关爱家园2家存在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情形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相关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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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