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区城区部分主干道设置“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严管街范围
1、郧阳路:九通路口至九里岗桥路口;
2、解放南路:汉江二桥北头至金海湾路口;
3、解放路:金海湾路口至烈士陵园路口;
4、金沙路:交警大队路口至政府转盘路口;
5、沿江大道:汉江一桥东头至棉织厂路口;
6、夏云街:东岭街金色港湾路口至沿江大道江尚路口
7、沿江路:郧阳国际园与金色港湾小区之间道路。
二、限时(07:30—18:30)严管街范围
1、东岭街:公路段路口至污水处理厂路口;
2、双庆路:交通宾馆路口至双庆转盘;
3、中岭街:中岭市场路口至献珍学校路口;
4、献珍路:东岭街献珍桥头至聚鑫公司路口;
5、郧阳街:东岭街阳光华府路口至红太阳酒店路口。
三、严管重点
全天严管街一天24小时、限时严管街在要求时限内,机动车、非机动车除在依法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外,禁止在该路段上的人行道、人行横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停放。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区域内停放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造成道路拥堵或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移违法停放的车辆。
城区次干道、背街小巷、限时严管街严管时限外时段,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晚18:30至次日07:30确保安全下可以在路边按法律规定要求停放。
四、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抓拍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行车、停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3年2月9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