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发布12个新职业!人社部征求意见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26年十堰市城区人才生活津贴发放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条件人员可及时申报。

据介绍,本次生活津贴发放对象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保人员,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具体分为四种情形。

第一类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引进到十堰城区(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资本控股企业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学位)在职在岗人员,且入职现工作单位前2年内未在我市工作,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须是毕业5年内在我市就业的人员,可领取第一年人才生活津贴。

第二类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引进到市直和驻市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十堰城区)、国药东风总医院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需取得学位)在职在岗人员,且入职现工作单位前2年内未在我市工作,可领取第一年人才生活津贴。

第三类为已领取过第一年或第二年人才生活津贴且仍在上述单位连续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免申享受第二年或第三年人才生活津贴。

第四类为由各区、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商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津贴发放标准:符合第一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本科生5万元/人/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2万元/人/年,全日制专科毕业生0.5万元/人/年。符合第二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年生活补贴、5万元/人/年岗位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年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补贴。其中驻市高校、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2万元/人/年生活补贴。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确认的,按相关政策标准发放。

发放第一年人才生活津贴人员通过十堰亲清在线平台(http://qqzx.shiyan.gov.cn/home.html)进行填报,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学历材料(学历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原件扫描件(需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或协议),单位开具工作证明。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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