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故障停运后,主城区维保人员须30分钟内到场;3个月内“犯病”两次以上的电梯,将被强制“开膛”全面体检……6月26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电梯故障预防处置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从故障预防、应急响应、责任追究、源头治理四个维度推出九条硬措施,直击电梯安全领域的痛点堵点,为市民乘梯安全再加一道“保险锁”。即日起至7月26日,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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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明确,使用管理单位须为每台电梯建立故障处置台账,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紧急报警装置说明及963333应急求救电话。投入使用的电梯,每天须接受不少于2次全覆盖巡查,重点“盯防”紧急报警装置灵不灵、门机系统顺不顺、轿厢运行稳不稳、安全防护装置好不好用等关键环节。
对于3个月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故障的“问题电梯”,征求意见稿要求维保单位必须全面拆解排查结构部件、电气系统、安全装置,深挖问题根源,逐项落实整改,

一旦电梯“趴窝”,应急处置分秒必争。征求意见稿提出,963333平台接警后立即电话派单。维保人员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接到故障报告后,主城区30分钟内、偏远乡镇及郊区1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展处置。因重大故障需停运超24小时或更换重要配件的,使用管理单位须在故障发生当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维修时限也明确了“硬杠杠”——无需换配件的简易故障,1日内完成修复;需更换重要配件的复杂故障,原则上7日内完成;动用维修基金的重大故障,最长不得超过30日。维修完成并经使用管理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电梯方可恢复运行。
更值得关注的是,电梯故障停运后,使用管理单位须在1小时内通过业主微信群、公告栏等发布信息,并在故障电梯首层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张贴统一制式公告牌,注明故障原因、维修方式、施工进度、预计恢复时间,实时更新处置进展——让业主对维修进程“一目了然”,不再“蒙在鼓里”。

征求意见稿祭出两把“利剑”:一是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响应超时、到场后无故拖延、维修质量不达标导致人员被困超1小时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约谈,对虚假维保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二是“红黑榜”制度,依据信用风险等级、救援及时率、电梯故障率等指标,对物业企业和维保单位定期公布红黑榜。首次入黑榜的,警示约谈、跟踪督办;同一单位年度内累计两次以上入黑榜,不符合维保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除强化人员值守和制度约束外,十堰市还将向科技要安全力。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建立十堰市电梯智慧监管平台,把电梯基础数据、维保记录、检验检测等信息统一接入市场监管信息化“一张网”。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实时采集电梯门锁回路、平层精度、运行振动等核心数据,提前预报设备故障和异常运行信息,实现电梯运行全周期、全覆盖、全天候智能化监管和预警。
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通过应急演练、风险警示等多种形式,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理念深入人心。
本次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7月26日,广大市民、企业单位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积极建言献策。来信可邮寄至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11号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监管科;电子邮箱可发送至sytszwh@163.com,来信及邮件需注明“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电梯故障预防处置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