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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个人“零自付”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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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月15日起,全省将实行分娩个人“无自付”政策,请问十堰何时落地?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办理与申领?
答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零自付”政策将于2026年6月15日起在全省试行。我市正按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落地,目前正在开展医保信息系统测试、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签订等前期准备工作。待系统调试完成、正式上线后,我市将对纳入住院分娩“零自付”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进行公示。届时,参保人员在公示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签署同意书后,可按规定享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