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郧阳区同心广场景区配套服务功能,丰富商业业态,优化游客体验。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景区停车场商业街共计八个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商的商业街位于景区停车场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人流密集,是游客进出景区的必经之地。街区致力于打造集特色餐饮、文创体验、旅游商品、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商业街区。
1.招商单位:湖北汉江之星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郧阳区茶店镇天马大道同心广场
3.标的详情
一号商铺:规划业态为景区超市,已租赁。
二号商铺:规划业态为文创产品、本地土特产、旅游纪念品,已租赁。
三号商铺:规划业态为休闲娱乐(茶吧、书吧、轻食等),租赁期限1年,火热招商中。
四号商铺:规划业态为特色餐饮(地方小吃、饮品、快餐等),租赁期限1年,火热招商中。
五号商铺:规划业态为特色餐饮(地方小吃、饮品、快餐等),已租赁。
六号商铺:规划业态为特色餐饮(地方小吃、饮品、快餐等),租赁期限1年,火热招商中。
七号商铺:规划业态为特色餐饮(地方小吃、饮品、快餐等),租赁期限1年,火热招商中。
八号商铺:规划业态为特色餐饮(地方小吃、饮品、快餐等),租赁期限1年,火热招商中。
注: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噪音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经营行为。
二、招商对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信誉良好,无失信及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相关业态的经营经验、资金实力和安全管理能力,拥有成熟品牌或成功运营案例者优先考虑。
3.服从景区统一管理,遵守景区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要求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4.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税务、食品、卫生、消防等相关证照,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1-3号商铺(大间)年租金20000元/间,4-7号商铺(小间)年租金10000元/间,8号商铺(中间)年租金15000元/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遵循“先付后用”原则。
3.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合同履行,需缴纳10000元/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违约、无欠费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
4.其他费用: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按表计量,定期缴纳。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详细地址:郧阳区茶店镇天马大道同心广场)
3.报名材料
(1)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拟经营业态的相关从业经验或品牌授权证明;
(4)经营方案;
(5)个人征信报告或企业资信证明;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4.踏勘现场:公告期间意向商户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竞价时间:2026年4月8日9:00。
6.竞价地点:湖北汉江之星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7.定选办法
(1)若单个标的报名仅1家,采取谈判方式确定;
(2)若单个标的报名≥2家,采取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五、重要约定
1.装修规范:承租人可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外立面整体风貌的前提下进行美化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备招商单位同意。
2.经营规范:严禁擅自转租、分租;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3.安全管理:承租人作为经营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须定期检查水电设施,如因经营不当引发安全事故或邻里纠纷,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合同解除: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景区改造等不可抗力,招商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仅按实际使用时间退还剩余租金,不做其他补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咨询电话:13387156605
联系地址:郧阳区茶店镇天马大道同心广场
七、公告说明
1.本次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招商单位有权在报名截止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或中止招商,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湖北汉江之星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