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
十堰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发布
十堰市高级中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十堰高级中学)
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
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共涉及119人
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6年
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现将陈柬宇等75名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1日至4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十堰市人社局或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9-8654933
来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堰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19-8699803
来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442000
十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2026年
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
↓↓↓



十堰市高级中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十堰高级中学)
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十堰市高级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十堰高级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现将谭靖等44名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1日至4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十堰市人社局或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9-8654933
来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堰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19-8699803
来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442000
十堰市高级中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十堰高级中学)
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
↓↓↓


十堰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0名
中专(高中)可报
一、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10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控、接处警、值班备勤及办案中心值守、信息采集等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70cm以上,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文身、口吃、重听、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待遇保障
1.月工资3100元,另加伙食补贴,免费住宿。
2.半年实习期后评定相应层级,计发层级工资50~300元。
3.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约1200元,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4.聘用期间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3月26日起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线上报名:须填写《十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发指定邮箱(564864491@qq.com)。
现场报名: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露耳)照片2张,经当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十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29号华悦城15楼1501室
联系电话:19071935872、19071976201
附件:十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十堰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招聘幼儿教师
十堰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始建于70年代初,是一所优质的省级示范幼儿园。目前一园两址,六堰园区和澳门街园区,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一、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幼儿教师,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有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应聘方式

长按识别二维码填报
报名方式:扫码填报个人信息及简历,信息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方式:线下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
用工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设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不合格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堰市艺术剧院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后勤水电工人1名,45周岁及以下,限男性,持有电工证办理就业困难认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程序
报名登记: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资格审查通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后,填写《聘用人员信息表》,按1:2的比例(即2人)受理报名,3月29日起,5天后停止报名登记。
报名地点: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北路15号(市人力资源产业园旁上2楼)
电话:18872895756、18942185681(微信同号)
三、待遇保障
1.在岗期间,试用期1个月,工资2500元/月,转正后工资3000元/月,以上均包含个人社保在内。
2.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及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食宿费用自理。若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