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于2026年2月28日结束。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要抓紧最后时间完成缴费,集中缴费期截止日(2026年2月28日)后缴费的,将有90天医保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一、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标准: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
待遇享受期: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2026年度缴费且2025年无断保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存在未缴费而断保或2026年2月28日后完成参保缴费的将有90天医保待遇等待期。
二、参保待遇
参保居民按参保年度和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包括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门诊慢特病、普通疾病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单独支付”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50%(年度支付限额350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
三、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鄂汇办APP自行缴费或为他人代缴;
2.通过支付宝首页,搜索“鄂汇办”“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自行缴费或为他人代缴。
(二)线下缴费
税务服务大厅、协议代征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备注:医保费用征收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四、连续参保有激励
自2025年起,设立了2项激励措施:
(一)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参保1年,大病保险限额提高3000元;中断参保则连续参保累计年限清零,累计额度保留。
(二)零报销激励:当年未发生报销的,次年大病保险限额同样提高3000元;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则奖励额度清零。
两项激励独立计算,年度最高可累计提高6万元额度(统筹区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进一步增强家庭抗风险能力。
一份医保,一份保障。再次温馨提醒大家:如果您还未来得及给自己和家人参保,请尽快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及时缴费,为自己和家庭买一份安心、买一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