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十堰市郧阳区青山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振兴〔2024〕368号)文件精神,经报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十堰市郧阳区青山镇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下达给你镇,总投资33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其他资金30万元。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乡镇和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是要严格劳务报酬发放。相关乡镇要在严格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在当地村委会村务公示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三是要拓展多种赈济模式。相关乡镇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复制推广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乡镇收到本计划后,抓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快速推进,早日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

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振兴〔2024〕368号)

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