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86 号 )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迁后扶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区委农办关于印发 <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郧农组办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 现下达2025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计划。
各乡镇(场)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省乡村 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鄂乡振发〔2023〕14 号)和《郧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调度资金,并建立衔接资金项目台账。项目完工后要及时验收、资产移交、审计等工作,并参照湖北省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一本通”县级报账模版报账,将完整资料报区发改局备案。
附件:郧阳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易迁后扶项目计划表
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