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凡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5年9月26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十堰市郧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王凡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十堰市郧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凡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5年9月26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十堰市郧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王凡同志为十堰市郧阳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