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参加民兵组织的倡议书

全区广大公民: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当前,郧阳区2025年民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民兵队伍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发布此公告,倡议郧阳区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依法参加民兵组织和配合民兵工作是每名公民和各相关单位的光荣义务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由军事机关指挥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的重要武装力量。革命战争年代,广大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无产阶级政权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广大民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条件:18至45周岁的本地男性公民或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且在本地工作的外地人员,根据需要可适当吸收部分该年龄段女性公民。具有专业特长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各类传染性疾病,能适应一般强度的室外体能训练和劳动。

(三)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能积极参加军事机关组织的各类集中活动和训练任务,(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个人有需要的,可由区人武部或各基层武装部致函所在单位予以协调)。

(五)以下人员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退役军人(侦察、通信、防化、汽车驾驶、医疗卫生、装备维修、气象水文等专业优先);

3.具有下列专业技术特长之一的人员:具有A级或B级驾驶证的汽车驾驶员;具有各类无人机操作或维修能力;具有各类各型号工程机械操作能力;具有各类道路施工及建筑施工设备操作能力;具有水电、焊接作业能力;具有车辆或工程机械维修能力;具有通信网络设备操作维修能力;具有心理咨询、医疗救护相关资质;具有铁路电务、机务、工务从业资质或经历。

4.具有一定军事训练基础人员、军事爱好者。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区人武部军事科(城关镇朝阳路一号)以及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武装部咨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二)预编对象经全区集中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拟编入专业技术岗位的公民还需经专业技术证件核验或实装操作合格,拟编入干部岗位的公民需资格认证合格)后,由郧阳区人武部批准加入基干民兵组织。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报名后未能加入基干民兵组织的,将纳入民兵编建优质潜力储备,作为下步编兵优先考虑人选。

四、参加民兵组织相关待遇

(一)免费健康体检。对今年新入队或担负训练任务的基干民兵实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二)发放训练补助。民兵参加军事训练按每人每天不少于280元发放训练补助,免费提供食宿,同时不影响享受原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时,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三)加强表彰奖励。对参加上级集训比武取得名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参训表现好、支持民兵工作积极的优秀民兵,年底由军事机关和地方相关部门予以联合表彰。对基干民兵中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经考核认证后,可抽调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新生军训和应征青年役前教育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发放相应补助。

(四)依法保障权益。根据《国防法》和民兵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民兵在参加军事训练或执行任务行动期间,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按国家规定视同为正常出勤,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参加军事训练或执行任务行动期间,发生伤病情况的,由组训军事机关协调同级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救治。因参加军事行动和军事训练造成伤亡的民兵,按照《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212号)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五、温馨提示

民兵编建、训练和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属于涉密内容,严格执行各项保密纪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或自媒体、公众号传发相关文件报表、影音图像。对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军地将联合按照相应法律和纪律条例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咨询电话:区人武部军事科 张振洲19307209672

郧阳区人武部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