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十医保发﹝2023﹞42号)和《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十医保发﹝2023﹞3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由个人申请经专家评审,2024年5月份申报的85人中共有38通过评审,达到了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准入标准。经整理筛除死亡人员、继续保留已经享受的慢病待遇、重复申报同一慢病人员后需公示37人,其中居民33人,职工4人。现将2024年5月郧阳区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详询电话:0719-7228722。
附件:1.2024年5月郧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表
2.2024年5月郧阳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表
十堰市郧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