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组织抽检了23类食品共590批次,其中合格577年批次,不合格13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豆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7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粮食加工品等其他食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在不合格的13批次食品中,植物生长调节剂不合格3批次,农药残留超过标准要求4批次,兽药残留超过标准要求2批次,食品中脂肪含量超过标准要求2批次,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2批次。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577批次).xls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3批次).xlsx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