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秩序,确保我区2021年度高考、中考及高中学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高考、中考及高中学考期间环境秩序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9日;中考时间为6月20日至22日;高中学考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
二、考点安排。高考设区一中、区二中2个考点;中考设区一中、区二中、区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4个考点;高中学考设区一中、区二中、外国语学校3个考点。
三、禁止行为。2021年6月6日至9日、6月19日至22日、6月25日至28日期间,城区所有的建筑工地一律全天候停止施工,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室外使用音响设备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一律停止卡拉OK营业。各考点周边广场、运动场、公园等场所早晚锻炼一律禁止使用音响设备、禁止演奏乐器、禁止打陀螺及跳广场舞等严重噪音运动。
四、交通保障。在高考、中考期间,各类车辆和行人要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确保道路畅通无阻。考生接送专车和考务工作人员车辆凭通行证可以优先通行。
五、疫情防控。参与接送考生的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等严格执行新冠肺炎期间交通运输工具防控规定,强化消毒、通风,落实运输、组织、人员等疫情防控要求。
六、食品安全。各考点周围餐饮、副食店要加强对食品质量自查,严禁“三无”、过期、变质食品销售等行为。考点学校食堂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把好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关,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七、周边环境管控。各网吧必须规范经营,不准超时间、超对象经营,严禁接纳学生上网。严禁利用通讯线路、网络和其它通讯设施、器具进行考试舞弊。
八、治安秩序。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学校、考点和考生食宿区的安全保卫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秩序,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九、根据国家、省、市对高考、中考期间禁止人群聚集的疫情防控要求,建议广大考生家长不送考、不陪考。
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共同维护高考、中考、高中学考秩序,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对考试造成影响的,由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育局:7232260 区公安局:7303223
区生态环境分局:7232365 区卫生健康局:7233026
区交通运输局:7239191 区城管执法局:7232178
区市场监管局:7232399 区应急管理局:7232848
区科技和经信局:7227651 区供电公司:7302996
2021年5月28日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