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返回郧阳”、“非必要不离开郧阳”,尽量留在工作地过节。提倡少流动、少聚集,春节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拜年和祝福。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带头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市。
二、在境外的郧阳籍人员原则上就地过节,确需返郧阳的,出发前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区(村)报备。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返郧阳后,实施14天居家隔离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的郧阳籍人员应就地过年,春运期间不流动。中风险地区的郧阳籍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的,需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到郧返郧后,实施集中隔离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结果无异常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四、国内低风险地区的郧阳籍人员,倡导就地过节。14日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尽量避免非必要出行。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跨市州返乡重点人员(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在返乡后迅速采样检测。返乡后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外省低风险地区来郧阳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五、居家隔离人员由社区(村)落实“一包一”包保措施,居家隔离期间应一人一室单独居住,不允许外出,每日开展2次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六、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聚会、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范围应限定在本社区(村),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通过支付宝或其他平台进行健康打卡,向社区(村)报告健康监测情况。
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鼓励更多组织线上会议,50人以上会议需制定防控方案并做好严格的防范措施。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活动、庙会灯会、婚丧嫁娶等活动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行。暂停开展聚集性宗教活动。旅游景区、影剧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应按照75%比例控制流量,做到人员不扎堆、不聚集。
八、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确需举办,每桌控制在10人以内,就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50人以下报社区(村)审批,乡镇指挥部备案;50人以上报乡镇指挥部审批。
九、居民应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前往医院、商超、农贸市场、政务大厅、汽车站、网吧、影剧院、宾馆酒店、歌舞厅、餐馆等人员密集密闭场所,应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保持一米间距等,相关场所对未戴口罩人员可拒绝进入,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对未戴口罩人员可拒绝乘车。
十、提倡居民不网购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货物,接收快递包裹时,应佩戴手套,进行外包装消毒,不将外包装带进起居室,严防由物及人的传染。
十一、居民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在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亲戚朋友、邻居同事等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十二、村卫生室、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各药店应建立购买抗病毒、抗生素、退热、止咳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禁止向无医院处方者出售上述药品。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应详细登记信息,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乡镇卫生院报告,指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后就地隔离,由乡镇卫生院按规定转运至发热门诊处置。
十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和广大居民应开展“干干净净迎新年、健健康康过春节”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运垃圾杂物,清除病原微生物滋生环境。
十堰市郧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