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十堰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函〔202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维护患者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现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公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21年9月-12月
二、治理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专项治理内容
(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
(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
(四)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
(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
(六)治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医保基金管理规定的超标准收费、未落实报销政策、“假病人”、“假发票”、诱导住院等行为。
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对全覆盖检查中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一批违规机构和个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向纪委移交一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0719-7235109
来信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股(郧阳区城关镇中心巷4号)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积极提供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管局
十堰市郧阳区医保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