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的通知》要求,经有关企业和单位申报,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十堰市郧阳区知识产权战略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拟设立郧阳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十堰惠众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家单位为第一批区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置、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知识产权资源平台下沉,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对拟设立第一批区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予以公示。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9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设立第一批区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反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异议的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股
联系地址:郧阳区城关镇师范路5号 邮编:442500
联系人:刘向红 联系电话:0719-7227208
联系邮箱:514590508@qq.com。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