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航通告

各有关单位、各船舶:

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丹江口库区(郧阳段)蓄水水位达170m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郧防办字〔2023〕11号)文件要求,丹江口水库将长时间维持高水位运行,为确保辖区船舶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郧阳辖区所有船舶禁止航行,禁止水上作业。

二、禁航水域:郧阳辖区汉江、堵河水域。

三、安全注意事项:

1、禁航期间,所有船舶及早选择安全停靠点有序锚泊。

2、禁航期间,所有船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配足船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3、禁航期间,涉渡乡镇人民群众确需出行,选择陆路绕行。

4、恢复正常通航时间另行通知。

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