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自豪感、荣誉感,激励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建功新时代”,我局现公开征集退役军人荣誉物品,用于郧阳区退役军人荣誉室展示,期待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证章证书类: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获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嘉奖,受到大军区(战区)以上表彰的相关奖章、奖杯、证书、勋章等。
(二)红色物品类: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战役战斗中留下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军用品和红色元素物品等。
(三)纪实资料类: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照片影像、报纸期刊、书信、证明等。
(四)烈士遗物类:烈士的荣誉证明材料,包括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烈士纪念品、勋章、纪念证和其它证书等;烈士本人参加革命、执行重大任务或日常生活的照片、日记、书信、稿件等原始文字资料;记载烈士生平事迹的书籍、资料等;其它烈士纪念物品。
(五)有关红色资源的研究成果和著述等。
(六)其他具有重大标志性意义和传承价值的英烈荣誉物品。
二、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9日至10月12日。
三、征集方式
接收形式分为永久性捐赠和阶段性展览两种。对于个人永久性捐赠的物品做好保护保存,对于阶段性展览的物品做好登记,到期后归还本人。
四、征集地址
地 址:郧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中心大厅);
联 系 人:李 莉;
联系电话:0719-7231677。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无偿捐赠的方式。收藏者自愿无偿捐赠物品后,由郧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出具接受捐赠证明并颁发捐赠证书。
2.登记造册。详细记载每一件荣誉物品的荣获个人情况、颁发历史背景,形成永久性资料,将电子版资料和纸质版文档规范存档备份。
3.对于所征集捐赠物件,郧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展陈需要进行筛选,符合展陈需要的将在荣誉室进行展陈并在展示标签上永久标识捐赠人姓名。
4.参与征集的物品需和主题内容有关,要求版权清晰,捐赠人需对所捐物品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参与征集的需提交捐赠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5.有重要价值的英烈荣誉物品及事迹将上报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堰市郧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