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商品有机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及“三新”技术配套集成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2〕56号)和《郧阳区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及“三新”技术配套集成推广实施方案》精神,为提高有机肥施用率,减少化肥用量,将对施用商品有机肥进行补贴,现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郧阳区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底内购买使用商品有机肥(含生物有机肥)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优先考虑2022年度土壤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照郧阳区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申报方式
一是填写《郧阳区商品有机肥补贴申报表》签字盖章,二是提供商品有机肥购买发票和付款凭证。表格在农业农村局土肥站领取。
四、申报受理时间
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法定工作日)期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工作结束后,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要求发放补贴。
2、申报人须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光富
联系电话:0719-7231360
邮箱:532519385@qq.com
十堰市郧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