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持续推进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用成效,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对《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3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师范路5号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管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514590508qq.com,主题为“反馈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特此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