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范围
郧阳区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具体包括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中发放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工伤定期待遇人员和遗属人员参照进行)。
二、认证模式
采取递延式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即前后两次认证时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如:2022年3月进行认证,下次认证最迟要在2023年2月再次完成认证。
三、认证方式
本着便民、有序、高效的原则,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一种认证方式:
(一)网上认证。智能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或者在支付宝上搜索“湖北智慧人社”,进入后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操作完成本人身份认证或帮亲友协助认证。
(二)上门认证。对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由当事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向单位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三)现场认证。对不能通过上述办法认证的,由单位携带待遇领取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确认表》(附件1)进行现场协助认证。
四、结果处理
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协助做好认证和宣传解释工作,引导退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认证工作。认证周期内通过认证的人员,系统自动正常发放待遇。
(一)及时督促认证。各机关事业单位及时督促本单位退休职工进行资格认证,确保每个认证周期内认证通过率达100%。未进行年度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确认其领取资格的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完成认证后予以恢复并补发。
(二)严格信息报送。按照《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鄂人社函〔2017〕68号)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处罚人员养老保险暂行操作办法》(鄂人社发 〔2017〕36号)有关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履行干部人事管理主体责任,退休人员死亡或受处分处罚的,所在单位应在15日内向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作出暂停待遇、终止待遇或调整待遇处理。
(三)清算相关费用。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审批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前,须对养老金领取情况进行确认,对超期多领的退休待遇由所在单位负责清缴到位。
(四)落实主体责任。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严格履行人事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申报退休人员死亡、处分处罚及资格认证等社保业务。未按规定申报、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欺诈骗保、违规冒领社保待遇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多领养老金,并承担单位主体管理责任和经办人员直接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和依法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各参保单位积极协助本单位退休人员下载、安装、使用“支付宝”或“湖北12333”,以确保认证工作及时顺利完成。每年6月底、12月底,由单位填写《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情况统计表》,将本单位资格认证情况报到郧阳区社会保险局稽查大队备案。
(二)各参保单位及时提醒退休人员不轻信花钱委托他人代办,更不轻易将自己的个人重要信息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社保卡号及密码等)告知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19-7106715
(可直接扫码进行资格认证)
十堰市郧阳区社会保险局
2023年1月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微信 湖北12333)
打开微信-→通讯录→公众号→搜索“湖北12333→点击“湖北12333”→点左下角“微服务”→选“资格认证”→选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如图:
2.在资格认证栏中输入本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或者他人)→点击“下一步”→按提示完成认证。如图:
咨询电话:0719-7106715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支付宝 湖北智慧人社)
1.打开手机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点击“湖北智慧人社”进入服务大厅→找到“资格认证”栏→选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如图:
2.在资格认证栏中选择“本人身份验证”、“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点击“开始采集人脸信息”→按提示完成认证。如图:
咨询电话:0719-710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