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防疫措施落实不力药店

4月25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13家从业人员未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药店进行了暂停营业、开展培训处理。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药店从业人员应严格落实“3天核酸检测1次”的要求。近日,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湖北省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查询,发现全区435名药店工作人员大部分能够按照“3天1次”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但有少数药店个别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偏少。区市场监管责令13家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次数偏少的药店暂停营业一到两天,并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同时对其中48家药店给予通报批评,警示督导全区药店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还在各药店醒目位置张贴郧阳区零售药店实名登记报告工作流程图,要求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落实不力的药店,将加大处罚力度。


(作者:郭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