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信号灯,过往的车辆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了减速带,车自然就开得慢了,行人通过路口也感觉安全多了。”4月11日,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交警等人员,来到十堰大道茶青小区路口实地回访时,该路段清洁工如是说。
今年2月,最高检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并抄送交通运输部等11个相关部门。郧阳区检察院积极行动,狠抓“八号检察建议”落实,结合办案实际,对该院2019年以来办理的74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研判,查阅交通肇事案的事故现场图片,实地走访案发现场,邀请公安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踏勘回访。
通过调查认为,事故多发路段存在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不全、公路路口隔离围挡妨碍视线、车辆通行时速度过快等问题,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遂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排除道路安全隐患,对相关路段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进行改造升级,经常对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会同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投资800余万元,完善辖区路段所有中小型平交路口标志标牌标线,设置了减速带,对4个T型路口、2个十字路口和3个人行横道增设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同时,强化源头管理,对1家客运企业、3家危化品企业和8家货运企业的所有车辆与驾驶员登记造册实行精细化管理。
通过发挥交通安全监管综合职能,郧阳区综合交通运行秩序有了较大提升。据交管部门不完全统计,交通事故发生率较去年同期下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