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纪委监委:惩治诬告与澄清正名一体推进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去年以来,郧阳区纪委监委重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稳妥有序开展澄清正名,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持续释放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积极营造了廉而有为的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重拳“治诬”。制定查处诬告陷害协作配合制度和线索移送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对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共同研判、定期会商,及时打通查处诬告陷害行动中遇到的堵点、难点,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更加顺畅高效、精准规范。建立查诬工作台账,对多年、多头、多层重复举报的问题重点核查,逐个击破。组织“公检法”业务能手对信访举报接访、办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查办信访举报件的过程中就“信访举报动机、是否存在误告、是否有人指使”等情况同步分析研判,精准区分“诬告”“错告”和“误告”。对恶意诬告陷害的,迅速移交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对不明真相、道听途说的及时反馈提醒、批评教育,努力做到查处诬告陷害没有漏网之鱼,错告误告者教育提醒到位。去年以来,共召开部门会商20余次,开展业务培训会5次,查处诬告陷害者6人,批评教育错告误告者17人,改进工作办法4个。

深化“澄清”。建立澄清前复核制度,对核查被认定为失实的信访举报件逐件筛查,一律实施“内外复审”“审理重点审”“常委会严审”制度,对案件查办的程序、方法、疑点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案件查深查透,结论准确可靠。在制定澄清方案时,坚持“一案一策”,针对不同问题、不同澄清对象,合理选择澄清方式、澄清范围,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积极探索澄清后回访制度,将澄清正名与回访教育相结合,实施“双回访”,在澄清正名后,适时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跟进了解其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鼓励其放下包袱大胆作为。去年以来,共对查否的58条问题线索进行了重点核验,对7个案件进行了补充调查,澄清正名91人次,对23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

全面“宣教”。广泛开展信访举报知识普及,把《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专刊、微信公众号集中推送,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正确维护权益,合理表达诉求,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督促各乡镇纪委结合实际,在人员密集场所适时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信访举报权利和义务的了解,进一步减少诬告误告现象的发生。筛选出查诬澄清典型案例,通过“网、微”线上媒体及微信群在全区通报曝光,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形成强烈震慑。通过法治宣传队深入村(居)一线,广泛宣传诬告陷害行为的危害及纪法责任,以案为鉴,引导群众合理访、正确访。去年以来,全区共组织集中宣传2次,实现20个乡镇(场)、76个区直部门、350个村(居)集中宣传全覆盖,通报诬告陷害典型案例2期,开展警示教育20场次,释放了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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