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21日清晨6时,郧阳区法院28名执行干警分4个小组,深入十堰城区及郧阳区部分乡镇,开展“荆楚雷霆2025”专项执行活动,重点针对涉民生类案件、符合“终本清仓”条件的小标的案件进行执行。
早上6时许,执行干警来到郧阳区某小区,敲开被执行人聂某的家门,就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开展执行工作。2020年3月,聂某承包某污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雇请燕某开挖机施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核算,劳务费共计20000元,经燕某多次催要,聂某陆续支付10000元,剩余10200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迟迟未付。
执行干警上门时,被执行人聂某恰巧不在家,其妻子对拖欠挖机费用一事并不知情。执行干警随即出示生效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详细告知案件情况以及聂某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并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送追究拒执罪等严重后果。聂某妻子通过电话与聂某沟通后,当场以微信转账方式履行了10200元,该案顺利执结。

上午8时,执行干警驱车一个半小时来到郧阳区胡家营镇,将正欲外出的被执行人纪某“堵”在家门口。2020年9月,纪某雇请胡某为其承包的工程项目驾驶挖掘机,拖欠3000元劳务费经法院调解后仍未支付。面对执行干警,纪某辩称自己长期承包工程,部分工程款尚未收回,暂无支付能力。
执行干警多次劝导无果后,依法将纪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羁押室,纪某的态度明显缓和,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再次开展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的后果。最终,纪某当场凑齐3053元(含执行费),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该案顺利收尾。

上午9时许,经提前摸排,执行干警来到城区天津路某小区,敲开被执行人夏某的家门,执行一起信用卡纠纷案。该案执行标的为5967元及利息。夏某对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其在某农村商业银行申办信用卡透支的事实及金额表示认可,但表示暂时无法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执行干警告知夏某,其信用卡透支已长达4年,若继续拖延履行,将导致利息及违约金持续累加,还会面临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导和利害释明,夏某当场履行全部款项8000元,该案圆满执结。

直击执行现场
本次专项执行活动涉及案件25件,涉案标的总额1280000元,当场履行199253元,达成执行和解2件,和解金额284500元,当天共拘传10人,司法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