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太和医院与郧阳区签订新一轮托管中医医院协议

2月23日,十堰市太和医院托管郧阳区中医医院签约仪式在希尔顿酒店19楼会议室举行。市太和医院党委书记罗杰,市太和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唐以军,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华,区领导何珊、罗春竹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罗杰表示,过去五年太和医院向郧阳区中医医院派出了精兵强将,区中医医院专科建设取得非常大的成果,服务质量、医疗技术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各方面工作都在原有基础上迈出了一大步。未来五年,太和医院将继续肩负助推郧阳区中医院发展的使命和任务,在医疗技术、服务质量、人员培训、运营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发挥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坚定不移地同区中医医院为实现托管目标而共同努力。

梅华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太和医院一直以来对郧阳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太和医院服务质量管理走在全国前列,郧阳区中医医院在太和医院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实现了快速发展,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强,为郧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郧阳与太和医院能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力争取得更加丰硕共赢成果。

会上,区中医医院院长许明军汇报了过去五年托管工作情况,十堰市太和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唐以军与郧阳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王光勇共同签订了托管协议书。

据悉,市太和医院托管郧阳区中医医院的托管期为5年。托管坚持“八个不变”原则,即郧阳区中医医院公益性质与基本功能定位不变,独立法人地位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资产权属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当地政府的投入及相关支持政策不变,坚持“以中医为主,突出中医特色,走中西医结合之路”的办院方向不变,坚持资产保值增值原则不变。托管期间,市太和医院将全力支持郧阳区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争取建成具有三级中医医院内涵的医院,支持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产业,打造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不断提升医院社会综合效益。

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还一同参观了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和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