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太和医院继续托管郧阳区中医医院


2016年7月28日,市太和医院第一次托管区中医院,期限为5年。五年后合同到期,2022年2月23日,十堰市太和医院继续签约托管郧阳区中医医院。


会上,十堰市太和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唐以军与郧阳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王光勇共同签订了托管协议书。

据悉,市太和医院托管郧阳区中医医院的托管期为5年。托管坚持“八个不变”原则,即郧阳区中医医院公益性质与基本功能定位不变,独立法人地位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资产权属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当地政府的投入及相关支持政策不变,坚持“以中医为主,突出中医特色,走中西医结合之路”的办院方向不变,坚持资产保值增值原则不变。托管期间,市太和医院将全力支持郧阳区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争取建设成具有三级中医医院内涵的医院,支持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产业,打造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不断提升医院社会综合效益。



(作者:赵应龙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