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司法局为区人大常委会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辅导

5月20日,郧阳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结束后,专题研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机关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邓建军作专题辅导,讲座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目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基本原则、程序规定、责任追究、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涉法事务审查意见的提出以及应把握的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结合大量的案例和工作实践感受,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讲解。同时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联动解读,为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指导。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干部要认真学好《条例》和《规定》,准确把握程序规则和根本要求,增强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强化法治思维。要强化支点意识,增强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坚持依法用权、依程序办事,确保法定程序“必须为”。三要提升监督实效。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改进人大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支点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程义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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