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电话:12328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范围
1、船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在驾驶过程中有使用电话等不注意观察瞭望的行为。
2、船舶冒险夜航(结合十堰辖区通航水域现状,1月至3月、11月至12月夜间禁航时段:当日18:00至次日6:30;4月至10月夜间禁航时段:当日18:30至次日6:00))。
3、客船超员,货船超载、违规搭载客货运输车辆。
4、船舶存放燃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使用生活自用船等非营运船舶违规载人。
6、汽渡船开航前,船员未督促渡运车辆熄火、乘客下车。
7、船舶在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恶劣条件下冒险航行。
▶举报奖励条件
1、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如实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件、有效联系电话等。
2、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本市辖区通航水域内。
3、提供真实有效举报信息(举报对象、船名船号、违法地点及时间、具体行为描述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4、举报案件需经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查证属实后方可获得奖励。
5、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等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被举报人的,一经查实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奖励办法
1、以上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经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证属实,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2、同一违法行为有两人以上分别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分配。
▶奖金领取方式
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领取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十堰市交通运输局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