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陌生的流动商贩,卖着物美价廉的“鲜牛肉”,你能分辨出是真牛肉还是假牛肉吗?有一种“牛肉”,实际是以母猪肉抹上猪血冒充鲜牛肉的。这些母猪肉经过精心改刀,再抹上鲜猪血,新鲜滑嫩,卖相很好,但却是彻头彻尾的假牛肉。
为了迷惑消费者,有的商贩甚至会购入一些真牛骨、牛油等,配着假牛肉一起摆在摊位上销售……日前,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假牛肉”案,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陈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并分别被判处罚金13万元和10万元。另有同案犯刘某等三人,也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被异地司法机关判刑。
母猪肉变成“鲜牛肉”
2023年10月,黄某经朋友左某、陈某介绍认识了刘某。刘某是湖北襄阳人,自2023年8月开始,他经常从当地一大型屠宰场大量购入母猪肉售卖。为获取高额利润,刘某动起了“歪脑筋”,将母猪肉进行非法加工,冒充牛肉销售。
为了逃避检疫,刘某隐匿母猪肉标记,通过抹猪血的方法,冒充真牛肉,并通过送货上门的方式卖给黄某、陈某等人。黄某、陈某等人以游商的方式,到湖北省内枣阳、随州、荆门等城市售卖。
为了让销售的“牛肉”更像真牛肉,迷惑消费者,黄某等人还专门购入了一些牛骨头、牛腩、牛杂、牛油等,配着假牛肉一起摆在摊位上。就这样,母猪肉堂而皇之变成了“鲜牛肉”。
案发后,经专业机构技术鉴定,黄某、陈某等人销售的“牛肉”中未检出牛源性成分。
流动贩形成“产业链”
黄某结识刘某后,刘某将“牛肉”送货上门。黄某常与左某、陈某驾车至湖北钟祥、荆门等地,以流动摊贩形式销售假牛肉。售卖过程中,黄某得知“牛肉”是以母猪肉抹猪血冒充的,害怕被司法机关打击,遂“退出”该生意。左某便告知黄某每斤母猪肉可再让利2元,禁不住诱惑的黄某,又开始从刘某等处购进母猪肉销售。
2023年底2024年初,临近年关,市场对牛肉需求量大,刘某、黄某等人经营的假牛肉生意也异常火爆。由于销量上涨,刘某来不及加工,便把屠宰的母猪肉直接卖给黄某,并提供猪血,由黄某自己将母猪肉“加工”成“牛肉”。随后,左某又邀请朋友陈某跟着黄某学习售卖“牛肉”。陈某也开始从刘某处购进母猪肉,经过处理后,在襄阳、随州、枣阳等地售卖。
期间,陈某还做起了中间商,将假牛肉批发给周某,由此形成一条以母猪肉冒充“牛肉”销售的产业链。
黄粱梦化成“肥皂泡”
2024年1月24日,湖北省鄂州市杨叶镇居民蓸某在路边流动商贩车上买牛肉,发现竟是母猪肉冒充的,便果断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游商黄某等人抓获。
经查证,刘某从2023年8月开始,从一屠宰场以9元/斤大量购入母猪肉,随后在面包车内制作假牛肉,再以12元/斤卖给黄某等人对外分销。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黄某对外销售假牛肉共计24万余元,陈某对外销售假牛肉共计18万余元,二人均获利6万余元。
2024年11月28日,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对黄某、陈某两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郧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黄某、陈某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13万元和10万元,分别没收违法所得64000元和63000元。
同案犯刘某、左某、周某等人也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被异地司法机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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