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到在汉江河非法捕鱼的错误,
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不要在河里非法捕鱼,
共同维护汉江生态。”
11月16日下午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
嫌疑人李某、庹某某、庹某
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区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的监督下
在五峰乡大明滩汉江河段
投放4万余尾鱼苗
用于生态补偿



事情回顾:
2023年7月20日21时,李某、庹某某在五峰乡南北峰村大明滩水域,使用禁用渔具小眼网捕捞水产品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扣押李某渔获物 26.6 斤、庹某某渔获物 157.7 斤;
2023年7月20日22时许,庹某在五峰乡南北峰村大明滩汉江河段使用禁用工具渔网非法捕捞水产品 117 斤,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实,李某、庹某某、庹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为达到“惩治、教育、修复”的目的,区人民检察院要求李某、庹某某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水域放流区投放鱼苗27645尾,庹某投放鱼苗 17550 尾,进行生态补偿。


根据判决书,李某、庹某某、庹某三人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