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汉江防汛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部门:

  近期,受持续降雨影响,汉江水位将上涨到170m,汉江流域防汛形势严峻,省、市防指相继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根据应急响应相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 严明汉江防汛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在III 级响应期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加大隐患巡查排查和除险 力度。防汛应急预案涉及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要坚守岗位, 随时待命。防汛应急预案未涉及单位按照在编在岗人数的20% 组织成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援队伍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人员名单于9月5日前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其他人员原则上不离开属地,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

  二、 区“四大家”领导、各防汛督导组及包联乡镇(村) 的区直单位立即到包联乡镇(村)驻点督导。各乡镇包村干部立即到村督导,务必到村、到户、到人,积极宣传动员,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汛应急处置。

  三、 各乡镇、各单位要重点关注汉江、堵河、滔河、丹江河等流域水位上涨情况,加强流域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如遇汛情、灾情,及时组织 群众撤离。要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禁漏报、迟报、瞒 报、越级报,紧急情况随时报。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办公室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