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通过科学配置和有效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切实发挥编制使用效益。
管好用活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解决严控机构编制和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一是对职能弱化的单位,按一定比例精减压缩编制;二是对职能强化特别是涉及民生等重要工作需要的,打破部门、领域壁垒统筹调剂编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三是对因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致使原定编制与实际需求不相符的,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动态调整编制,更好适应新形势需要。
保障重点领域机构编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立足服务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在设置机构和制定用编进人计划时,向一线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倾斜。一是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导向,调整完善机构职能体系。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设立营商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学生资助中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精神病医院等机构,保障营商环境更优,社会治理能力更强,应急处置更高效,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二是以理顺运转机制为目的,在综合部门设立下属事业单位,为“两办”高效运转提供保障。分别成立了区专用通信和电子政务内网服务中心、区政府综合信息中心,核定了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有效解决了体制机制短板。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维护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积极对接,将《条例》贯彻落实、“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等纳入区委巡察内容;二是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统计台账。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动态更新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三定”台账、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台账、副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台账,精准掌握机构编制底数,为机构编制决策提供数据参考;三是加强机构编制审批监管。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和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及程序审批机构编制。按照“主动服务,高效服务”的理念,优化服务措施,提升办事效率,修订了“用编、上编、销编”等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同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行机构编制的全过程管控,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