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开在农家院里的听证会,真暖心!

当巨额赔偿遇上家属残障如何确保赔偿金用于保障残障家属后续生活就成了一大难题当这一情况发生时郧阳区人民法院南化法庭不退不避巧用心思,圆满破解下面,一起来看看这起案例

事件背景:

南化塘镇化山村村民叶某明因交通意外死亡,案件经南化法庭审判后,获赔金额80余万元。

受害人叶某明尚有妻子和三个儿女在世,其中,大女儿已出嫁,二女儿和儿子尚在就学,叶某明妻子与三个孩子均有不同程度智力残障,生活几乎无法自理,受害人家属今后的日常生活更无从保障。

按照法定流程,南化法庭只需将金额兑付,本案就可结案。但南化法庭庭长梅将军认为,受害人家属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保障他们今后的生活,是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梅将军发现,叶某明离世后,其妻被堂妹李某云悉心照料。随即,梅将军动起了请李某云作为指定监护人照料堂姐一家的心思。可这么大的金额交由监护人保管,其他亲属势必不会放心。于是,梅将军邀请了受害人亲属、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就赔偿金分割、使用一事召开听证会。

亲戚们提出,赔偿金应作为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用以一家的日常开支,直至叶某明儿子成年。可是八十余万元的赔偿金,除去医用开支再按照4份分割的话,所产生的利息不足以支撑生活。于是,南化法庭庭长在听证会现场做起了叶某明大女儿一家的工作,并最终达成了“赔偿金暂不分割,由指定监护人合理支用利息,镇、村两级监管账户的方案。”

看到事情圆满解决,在现场见证的村民也忍不住夸赞。“我感觉他们今天这个事办得特别好,很有人情味,既保证了这么多钱有人管理,又保证了他们全家以后的生活,法院考虑得很周到,确实办得很好。”村民代表说道。

在办理涉及残障等弱势群体的案件时,南化法庭牢固树立“判决不代替办完,结案不代表事了”的思维,以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出发点,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既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又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司法力量,力争每个案件都能达到案结事了,执行到位,群众满意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