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检察干警到鲍峡镇宣讲防溺水安全知识

“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水边玩耍、嬉戏、追赶;六不熟悉水性的人,绝不擅自下水施救。”7月24日,郧阳区鲍峡镇鲍家店村的赵文慧、赵文哲姐弟俩当着检察官的面娴熟地背诵起防溺水“六不准”。当天,郧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阳光未来”法治宣讲团到该村开展“七彩假期 检爱同行”暑假法治宣讲活动,为该村60余名未成年人宣讲防溺水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

宣讲团主讲人林莹针对近期河塘涨水,防溺水风险增加的严峻形势,叮嘱现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假期安全,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会背‘六不准’防溺水知识只是第一步,坚决做到‘六不准’是关键”当得知现场的未成年人都会背防溺水安全知识时,林莹很高兴,又进一步发出提醒,教育在场人员“珍惜自己,守护他人。防溺水,从‘说到做到’开始。”

林莹还从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入手,结合案例,采取有奖问答、情景模拟、游戏互动等方式,向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讲授了预防校园霸凌、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教授他们正确的应对方法和自我保护等知识。

郧阳区众行社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也参与了此次宣讲活动,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游戏互动。

(作者: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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