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湾法院开展
集中执行行动
共拘传14人
刘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刘某因工受伤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拖欠刘某的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治疗费用等共计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公司法人以经营困难推诿,执行干警遂将其拘传至法院。
面对执行压力,公司法人仍想找借口拖延,执行干警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并动之以情分析刘某实际困难。经4小时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当场付给刘某5万元,剩下1万余元分期履行。刘某也考虑到公司经营现状,主动放弃了部分金额,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被执行人韩某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赵某借款15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到期后却直接消失躲在外地。经法院判决后韩某仍不履行,赵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韩某长期在外地,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未果。赵某得知韩某返堰后立刻告知执行干警,干警迅速行动将其在住处控制。
面对执行干警,韩某起初想推脱,在被告知拒不履行可能面临拘留等后果后,当场联系家人筹款,一次性将15万元支付给赵某,案件执结。
本次执行行动,涉及案件19件,当天共拘传14人,当场履行30.68万元,达成和解13件,和解金额143.32万元,执行完毕4件,采取拘留措施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