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惠保”
政策解读“十问十答”

“十惠保”是按照“政府部门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市场充分运作、群众自愿参保、独立核算并自负盈亏”原则,由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十堰监管分局指导监督,商业保险公司设计、运营、承保,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一款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不限年龄与病史:被保险人无需健康告知、无需体检、无等待期,且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既往史。
不限户籍、不限职业:只要您是参加2025年十堰市、神农架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待遇保障期的人员、参加了2025年省直医保且在十堰生活居住的人员,即可参保。
参保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5月31日
保障时间

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保险费用

每人每年92元,安心保障一整年!
“十惠保”参保时间从2025年3月25日开始缴费至2025年5月31日结束。每人一年缴费标准为92元,最高年度保障200万元。2025年6月1日0时起至2026年5月31日24时止为保障时间。
本产品没有等待期,您可通过关注“十惠保”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立即参保”,填写缴费人和被保人信息后,点击“立即支付”,如为家人投保,点击“+继续为家人投保”缴费。
可以。全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缴纳“十惠保”有政策依据作支撑,单位职工(含按照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划扣个人账户方式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缴费。
选择湖北省直属医保的不可以使用个账支付只能选择微信支付。
有医保和其他健康医疗保险仍然可以投保“十惠保”。“十惠保”旨在与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分担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风险等,进一步减轻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助力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十惠保”与其他商业保险共享保额,比如一位市民患上重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免赔额为1万元,报销完成后再用“十惠保”报销,免赔额就是5000元。使用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仍然可以用“十惠保”进行二次报销。
可以购买“十惠保”。赔付比例根据参保人员2024年及以后年度是否享受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待遇来确定其是否为既往症人群。约定既往症人群报销30%,非约定既往症人群保险责任一范围内最高报销70%,保险责任二范围内最高报销60%。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的;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和药材。
参保人在本保险合同生效起保前就医的。
异地就医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未保持一致而产生的费用。
未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在普通门诊就诊和药店购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未放入《医保结算单》结算的费用。
被保险人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其离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挂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24小时在床、在院,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3日及以上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的情况)。
“十惠保”待遇费用自参保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未提出理赔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外地人在十堰工作,如参加2025年十堰市、神农架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待遇保障期或参加了2025年省直医保即可投保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十惠保”参保有窗口期,错过窗口期就只能下一年度参保了!2025年度“十惠保”参保期从2025年3月25日开始至2025年5月31日结束。
投保完成后向被保险人提供电子个人参保凭证,本产品在投保期结束后统一进行出单,届时出具正式保单及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