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更名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工作部署,原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机构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茶店税务分局,并于2024年5月8日挂牌。为确保机构名称变更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茶店税务分局挂牌后,启用新的印章,原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印章停止使用,以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茶店税务分局名称开展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茶店税务分局挂牌后,原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茶店税务分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茶店税务分局办理,已作出的执法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等继续有效。

三、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茶店税务分局挂牌后,负责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含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青山镇范围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四、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茶店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9号;联系电话:0719-7478076。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