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区殡仪服务中心及周边全面禁烧的通告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减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 财产安全,推进我区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形成孝亲敬老、 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绿色低碳的殡葬新风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 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 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即日起在

区殡仪服务中心及周边实施全面禁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禁烧物品,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香裱、火 纸、蜡烛、纸质和塑料花圈等各类殡葬祭祀用品。同时,禁止提供乐队服务。

二 、禁止时间:长期

三 、禁止区域: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洞耳河村殡仪服务中心及周边区域。

四、其他事项:为满足群众治丧需要,区殡仪服务中心将 提供可重复使用的鲜花、绢花(圈)等丧葬制品和餐饮、住宿等服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不燃放烟花爆 竹和丧葬制品,保护生态环境,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有关 规定追纪问责。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规定区域 内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火化和焚烧丧葬(祭祀)用品,不违  规从事丧葬(祭祀)活动,同时主动制止、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态环境。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禁燃禁放禁烧工作,火化区 乡镇及所属村(居)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宣传、教 育、引导、制止和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大 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摈弃丧葬陋俗,推广文明节俭治丧、绿色低碳祭祀。

五、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十堰市郧阳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