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十堰市人社局发布
关于2021年度引进的高层次
和急需紧缺人才进行分类认定公示
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人才〔2019〕4号)《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十人才〔2020〕3号)《关于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进行分类认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报,区人社局同意,市人社局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对2021年度引进的50名工作满一年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进行了分类认定。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将对分类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50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电话:0719-8116397;0719-8652178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1401室
邮编:442000


11月21日
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
经过公示后
我市13家孵化器被认定为
十堰市创业孵化基地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采取“自主建设、市场运作、政府奖补”的模式运作,建设主体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等。
入驻孵化基地的企业不少于30家,且各入驻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大学生创业者不低于入驻企业的30%;
有专业的孵化团队,配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每年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不少于5次;
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融资支持等创业服务的能力,给予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减免,提供各项商务代办服务,协助申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申请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十堰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人员花名册》、基地建设运行报告、基地证明材料、入驻实体证明材料等。
各县(市、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将合格的孵化基地名称、运营公司等申报给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建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台账等方式进行现场核查,经市人社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对拟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据了解,对新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设置5年培育期,按照孵化成效给予60万至500万元的资金奖补。后续4年每年对基地孵化面积、在孵企业情况、创业孵化成效等进行考核,若基地运营情况较好,符合更高一级奖补标准的,按照更高一级标准予以奖补;若基地运营规模缩减,对照奖补标准予以对应等级的奖补,不符合基地认定基本条件的,不予奖补。2021年之后认定的市级孵化基地,满5年后可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孵化基地。
本次被认定为十堰市创业孵化基地的
13家孵化器名单
1.十堰日报传媒文化产业园
2.和家双创基地
3.十堰亨纳电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4.OVU创客星孵化基地
5.汉江U+创业孵化基地
6.十堰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
7.十堰市跨境电商产业园
8.丹江口市乾宝巽创业孵化基地
9.湖北臻喆创业孵化基地
10.湖北惠众科技企业孵化器
11.南山五福堂(湖北)创业孵化基地
12.湖北七夕链产业孵化园
13.十堰众禾创客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