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涉嫌非法捕捞罪嫌疑人、五峰乡肖家河村村民周某某在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郧阳区公安局、郧阳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执法人员监督下,向汉江投放2万余尾鱼苗,用于生态补偿。
今年6月13日,郧阳区公安局五峰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周某某在汉江河边使用渔网捕捞渔获物7.93斤。经查实,周某某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为达到“严惩涉水犯罪行为、开展生态修复保护、最大化普法教育”目的,公安民警、检察官对周某某多次进行批评教育。周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购买2万余尾鱼苗投放汉江,开展生态补偿。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将视情节对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郧阳警方提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持续、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五峰派出所所长刘严:让破坏者成为守护者,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天然渔业资源,严禁实施非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