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6号)文件精神,通过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审核,现将初审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调查线索,超过公示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719-7232290。
十堰市郧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郧阳区医疗保障局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