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一村民私藏罂粟果被判刑

近日,郧阳区五峰乡村民黄某因非法持有大量罂粟种子,被郧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黄某是郧阳区五峰乡村民,家里养了一头牛,牛有时出现腹泻。他听人说了一个土方,大烟(罂粟)壳熬水喂牛喝可以治牛腹泻。2018年冬天,黄某路过郧阳区鲍峡镇时,看到一陌生人有罂粟壳,就讨要了4把带果罂粟苗拿回家备用。后来,黄某家牛生病腹泻,就拿了一把罂粟壳熬水后喂牛,剩下3把放在家里。

黄某是精准扶贫易迁安置户,政府在集镇上为其提供了新房,按规定需要拆除旧房。2019年6月22日,村委会组织人员拆除其旧房前转运物品,在柴火堆里发现了罂粟果,拍照后带回村委会保管并报了警。五峰派出所民警将罂粟果扣押。经清点,存放的罂粟果共计141个296.9克。经鉴定,这些罂粟果含有“罂粟碱”成分,成活率为96.70%。

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者:熊瑛 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