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郧阳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教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教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郧阳发展和改革局(郧阳区长岭开发区长岭大道2号)

邮箱:690343224 @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茗7222717

附件:郧阳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教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