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新增56例阳性感染者!隐瞒就诊记录,多人被立案侦查!

8月7日晚

义乌市公安局通报数起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警情

隐瞒就诊记录

庞某某被立案侦查

图片

义乌两家诊所负责人

郭某、范某被立案侦查

图片

阻碍疫情防控

多人被拘留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连日来,义乌警方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最新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8月5日,高某(男,34岁)在明知疫情防控等级响应期间校外培训机构需暂停教学活动的情况下,仍违反防控规定组织学生教学,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高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梁某某(男,54岁)在明知疫情防控等级响应期间密闭场所需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仍违反防控规定经营棋牌室,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梁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白某某(男,31岁)、白某(男,29岁)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钻隔离栏的方式,私自离开中风险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白某某、白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齐某某(女,31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纠集王某(男,47岁)、刘某某(女,46岁)、王某某(女,34岁)以打麻将方式聚众赌博。目前,齐某某因赌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王某等3人因赌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义乌公安再次提醒:公安机关将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妨害预防、救治、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

义乌新增56例阳性感染者

均为隔离管控中发现

8月7日9时至21时,义乌市新增56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阳性,均为隔离管控中发现。现正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8.2”疫情发生以来,义乌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319例,其中2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9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7天内有市外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市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尽快通过“义乌防疫”二维码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勤通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确保区域内“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