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读:《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20211225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鄂政发202135)。现就两个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两个规划的编制背景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省政府已先后颁布实施了三轮妇女发展规划和两轮儿童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20年终期评估显示,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领域目标实现情况良好,两个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部分目标超额完成了任务。

但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未来十年,我省正处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这也给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妇女儿童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制定和实施下一个10年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促进妇女儿童与全省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按照《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关目标和要求,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结合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两个规划。

二、两个规划的主要内容

两个规划均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序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及监测评估。

妇女发展规划涵盖8个领域,共81项目标、89项策略措施:妇女与健康领域强调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与教育领域强调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妇女与经济领域强调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就业结构得到改善,就业质量得到提升;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强调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升;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强调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强调完善家庭发展法规政策体系,提升政府购买家庭服务项目的数量,夫妻共担家务劳动,共同养育子女;妇女与环境领域强调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加强公共场所适儿化适老化改造,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妇女与法律领域强调健全妇女权益保护的法治体系,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儿童发展规划涵盖7个领域,共67项目标、75项策略措施。儿童与健康领域强调完善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儿童与安全领域强调全方位保护儿童安全,降低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儿童与教育领域强调保障儿童享有各阶段有质量教育的权利,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儿童与福利领域强调逐步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儿童与家庭领域强调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儿童与环境领域强调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强调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规章,落实儿童监护制度,预防、制止、打击侵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为指导各级贯彻实施新规划,两个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组织实施要求,包括将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市、县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创新实施规划的途径和方法,完善落实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在监测评估方面,两个规划提出提供经费保障、完善统计制度、健全分性别数据库、实行工作报告制度等。

三、两个规划的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两个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女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两个规划聚焦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建立更全面的全生命周期家庭支持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对儿童的全方位保护等。

三是增加新领域新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两个规划与上一轮规划相比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儿童规划新增加“儿童与安全”领域,扩大了儿童安全保护的范围;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

四是更加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质量。如关爱65岁以上女性老年期痴呆病患者,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关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优生优育,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日常专用消费品的抽检合格率等。在满足妇女儿童生存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活得有质量、有尊严。

五是结合湖北实际设置部分目标。如儿童与健康领域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按规定配备校医和卫生保健人员纳入目标;儿童与安全领域在儿童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增加了药品安全,并明确儿童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妇女环境领域增加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等目标。此外,健康、教育等我省长期优势领域部分目标在两纲目标值的基础上适当提高。